啟用 Patronatus
必須先具備適當治理、實際資源、利益衝突規則、財務控制、遴選原則、報告程序與法律權限。
治理
Ronova 目前行使 Triluna 的創立、發布與維護權限。現階段沒有董事會、委員會、選舉群體或獨立監督機構。
目前規則
目前規則
創立管理者決定工作是否符合宗旨、適用哪些分支或領域、是否適合設置公開路徑,以及紀錄應維持草稿、取得正式地位或被取代。
每項決定都必須保留原始專案的責任、遵守可見性限制,並避免超出 Triluna 所持證據的主張。
暫行做法
暫行做法
由於同一管理者可能同時創作、選擇、核准與保存工作,利益衝突在結構上確有可能。與創作者、專案、財務及個人有關的重要關係,必須在核准前於紀錄中揭露。
如有必要進行獨立審查但無法取得,該工作應維持草稿或提議狀態,而不作更強的機構主張。
目前規則
治理文件、宗旨文字、印章與正式狀態決定可以修訂,但必須保留原因、日期、負責管理者、先前狀態與替代內容。重大變更不會抹除先前紀錄。
規劃中的政策
未解事項
完整的繼任機制尚未建立。在機制存在之前,Triluna 必須避免承擔一旦創立管理者無法履職便不能安全延續的責任。
必須先具備適當治理、實際資源、利益衝突規則、財務控制、遴選原則、報告程序與法律權限。
宗旨、治理、延續性、資產、司法管轄、義務與負責人員必須已可接受法律審查。法律形式應承認既有的機構實踐,而不是用來製造可信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