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理

權限集中,如實陳述,不加掩飾。

Ronova 目前行使 Triluna 的創立、發布與維護權限。現階段沒有董事會、委員會、選舉群體或獨立監督機構。

目前規則

目前責任

負責發布者
Ronova。
創立管理者
Ronova。
決策權限
在機構籌建期間集中於創立管理者。
帳戶系統
僅使用通用 Ronova ID;不設 Triluna 會員或註冊系統。

目前規則

機構決策

創立管理者決定工作是否符合宗旨、適用哪些分支或領域、是否適合設置公開路徑,以及紀錄應維持草稿、取得正式地位或被取代。

每項決定都必須保留原始專案的責任、遵守可見性限制,並避免超出 Triluna 所持證據的主張。

暫行做法

核准、印章與正式狀態

  1. 審查是否符合宗旨。記錄目的、受眾、來源專案、權利、隱私與維護義務。
  2. 審查發布狀態。草稿、可見性、修訂與取代欄位必須與公開呈現一致。
  3. 作出機構核准。只有目前的創立管理者可以核准或撤銷 Fundatio 印章。
  4. 另行授予正式狀態。印章或公開路徑本身不會使紀錄自動取得正式地位。

暫行做法

利益衝突

由於同一管理者可能同時創作、選擇、核准與保存工作,利益衝突在結構上確有可能。與創作者、專案、財務及個人有關的重要關係,必須在核准前於紀錄中揭露。

如有必要進行獨立審查但無法取得,該工作應維持草稿或提議狀態,而不作更強的機構主張。

目前規則

修訂與撤銷

治理文件、宗旨文字、印章與正式狀態決定可以修訂,但必須保留原因、日期、負責管理者、先前狀態與替代內容。重大變更不會抹除先前紀錄。

規劃中的政策

降低權限集中

未解事項

繼任與延續性

完整的繼任機制尚未建立。在機制存在之前,Triluna 必須避免承擔一旦創立管理者無法履職便不能安全延續的責任。

未來轉型的條件

啟用 Patronatus

必須先具備適當治理、實際資源、利益衝突規則、財務控制、遴選原則、報告程序與法律權限。

採用基金會法律形式

宗旨、治理、延續性、資產、司法管轄、義務與負責人員必須已可接受法律審查。法律形式應承認既有的機構實踐,而不是用來製造可信度。